呼和浩特越狱事件的被判死刑
1、□被判死刑2010年7月6日上午,令人震惊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法院认定3名犯罪嫌疑人乔海强、董佳继、李洪斌构成暴力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,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,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2、在2010年7月6日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,公开宣判了震惊的10·17暴动越狱案。三名被告乔海强、董佳继和李洪斌被认定为暴力越狱、抢劫和绑架罪,情节特别严重,法院决定数罪并罚,判处他们死刑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
3、李洪斌的审判结果是:因暴动越狱罪被判死刑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暴动越狱罪:李洪斌在2009年参与了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,与乔海强、董佳继及已击毙的罪犯高博共同策划并实施越狱行为。法院认定其暴动越狱行为手段残忍,情节恶劣,构成暴动越狱罪。
4、年震惊全国的呼和浩特第二监狱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于2010年6月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。被告人乔海强、董佳继和李洪斌,连同已击毙的罪犯高博,因暴动越狱罪被判死刑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
5、董佳继,1982年出生,内蒙古商都县人,小学文化程度,身高75米。他曾是盗窃团伙头目,1999年因盗窃罪被判刑3年。刑满后,他在多地犯下盗窃和抢劫案,2003年12月被乌兰察布盟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,随后被送往呼和浩特第二监狱。李洪斌,又名李志平,1988年出生于辽宁省阜新县,身高73米。
6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越狱事件,4名重刑犯利用凶器绑架、杀害一名狱警后潜逃。4名逃犯均系“80后”,年龄最大的29岁,最小的只有21岁。逃犯董佳继因犯抢劫、盗窃罪被判处死缓;逃犯高博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死缓;逃犯李洪斌犯抢劫、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;逃犯乔海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李洪斌审判结果
1、李洪斌的审判结果是:因暴动越狱罪被判死刑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暴动越狱罪:李洪斌在2009年参与了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,与乔海强、董佳继及已击毙的罪犯高博共同策划并实施越狱行为。法院认定其暴动越狱行为手段残忍,情节恶劣,构成暴动越狱罪。
2、而李洪斌提出上诉,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最终核准了李洪斌的死刑。
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越狱事件
以下是关于呼和浩特越狱事件中四位逃犯的详细信息:高博,又名刘心,1982年出生于河北省玉田县,身高72米。2003年在包头市口口香饭店工作期间,因与人发生冲突并升级为持械斗殴,造成一人死亡。2004年2月,包头中级法院审理此案,判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判处死缓。同年6月17日,高博被送至呼和浩特第二监狱。
年10月17日,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在正常进行罪犯劳动期间,发生了惊人的越狱事件。监控录像记录下了这一过程:乔海强、高博、李洪斌和董佳继四名罪犯策划了一场大胆的行动。他们首先控制了当班的徐某民警,抢夺了他的警服并将他捆绑。令人震惊的是,他们接着残忍地杀害了另一名当班民警兰建国。
2009年10月17日,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三监区在进行日常罪犯劳动管理时,发生了惊心动魄的越狱事件。 监控录像捕捉到了越狱过程:罪犯乔海强、高博、李洪斌和董佳继四人联手,首先制服了当班的徐某民警,并将其捆绑,随后,他们暴力杀害了另一名当班民警兰建国。
月17日下午,不幸的事情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,四名重刑犯杀害了狱警兰建国,随后企图越狱逃跑。经过紧张的搜捕,10月20日早上9点30分左右,内蒙古呼和浩特警方在和林县境内发现了这四名逃犯的踪迹。在激烈的抓捕行动中,逃犯高博由于抗拒抓捕,被警方当场击毙。
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越狱事件,4名重刑犯利用凶器绑架、杀害一名狱警后潜逃。4名逃犯均系“80后”,年龄最大的29岁,最小的只有21岁。逃犯董佳继因犯抢劫、盗窃罪被判处死缓;逃犯高博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死缓;逃犯李洪斌犯抢劫、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;逃犯乔海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本文讲述的是2009年内蒙古发生的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越狱案。四名主犯包括董佳继、乔海强、高博和李洪斌,他们都是刑期特别长的重刑犯,因无法接受监狱生活,最终策划并执行了越狱计划。
本文来自作者[0438ms]投稿,不代表民富号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ap.0438ms.cn/minfu/2336.html
评论列表(3条)
我是民富号的签约作者“0438ms”
本文概览:呼和浩特越狱事件的被判死刑 1、□被判死刑2010年7月6日上午,令人震惊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法院认定3名犯罪嫌疑人乔海强、董...
文章不错《董佳继/董佳继 李洪斌》内容很有帮助